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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淄博市第四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6-01 15:37:38 浏览:

各部门: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第四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师生参赛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淄博市第四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是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大赛分为产品设计组、场景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三个组别,涉及机器人和智能装备领域、健康医疗领域、轻工纺织及消费品领域和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领域等四个参赛领域(具体见附件)。
大赛主题为:新设计·新发展·新未来
(一)赛程安排
1.大赛作品征集阶段
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24:00前,参赛者完成网上提交。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24:00前,参赛者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2.大赛作品评审阶段
(1)初赛。2023年7月中旬完成初评,评审专家组确定入围决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知参赛者参加决赛。
(2)决赛。2023年8月中旬完成终评,由评审专家组向大赛组委会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3.大赛作品公示阶段
2023年8月下旬由大赛组委会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大赛颁奖及展示阶段
2023年9月,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2023年9—12月,加强对接并促进获奖作品和围绕企业设计需求的项目在淄博转化落地。
(二)参赛对象
各院系开设专业与参赛领域相近的师生均可参加。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者一般是参赛作品的设计者,也可以是设计者与应用者组成的联合体。
2.参赛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上市或完成,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3.同一参赛者在同一领域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
4.已获得国内省部级以上设计奖项或国际设计奖项的作品不能参赛。
5.参赛者根据参赛作品特点选择参赛领域及组别(一个参赛作品仅限选择一个参赛领域及组别)。组委会有权对参赛领域或组别选择不当的参赛作品进行调整并告知参赛者。
6.参赛者应自行承担知识产权责任。在参赛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先行申报知识产权,避免因在大赛中公开展出而丧失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在征集、评审、公示等过程中发现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问题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工作进程
1.网上申报
6月25日前,参赛师生登录第四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网站(www.qiludesign.com)进行网上申报,完整填报《淄博市第四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2.纸质申报
6月30日前,参赛师生在完成网上作品提交后,《淄博市第四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从大赛申报系统直接下载并核对无误后,以院系为单位电子版发教务处刘超平台邮箱,纸质版交立德楼933室。
7月3日前,教务处完成资格审查,并将通过的参赛作品纸质材料和汇总表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该项赛事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参赛覆盖广、竞赛水平高、大赛影响力大,吸引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工业设计机构、企业、高校、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参与,是一个难得的与工业设计行业高端人才同台竞技与沟通交流的机会,也是我校师生教学科研成果实现转化应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请各院系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在赛事中取得良好成绩。
2.该项赛事将作为市级大赛直接立项,无需提报立项申请。
   
                                                                  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