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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淄博职业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5-17 16:36:42 浏览:

各相关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我校将组织开展淄博职业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形式
分为院系自查自纠阶段和教务处现场检查阶段。
(二)检查要点
1.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钥匙专人保管,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2.要健全完善实验室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申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装、混放,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使各类化学品在全生命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要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操作培训。学校新进师生员工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熟练掌握实验室安全常识进入专业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包括校外进修等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教育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4.各级各类实验室要针对存在的危险点和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具体办法和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全员参加的应急演练,确保实验室人员熟悉本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能应急、有实效。
二、工作进程
5月18日前,院系对照检查要点进行安全自查。填写《淄博职业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统计表》后发至教务处刘超企业微信处。
5月25日前,教务处对相关院系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将实训室安全作为日常教学开展的基座,将危化品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
2.认真核查。对照检查要点一一核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真实提报问题隐患。
3.长效管理。将检查要点内化为工作日常,形成机制性、制度性措施,融入实训室日常管理中。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