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关于推荐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员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22〕41号)要求,为做好省赛监督仲裁员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服从大赛组委会、大赛执委会领导,自觉遵守大赛相关规章制度。
3.熟悉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组织管理与沟通能力强,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4.在职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得到所在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监督仲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5.具有参与大赛经历,特别是具有监督仲裁工作经历及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10月10日前,各院系组织拟推荐人员填写《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员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刘超老师平台邮箱。拟参赛院系按照基本条件推荐监督仲裁员不少于1人。
2.10月13日前,学校择优向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推荐。
附件:1.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员推荐表
2.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