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实验实训室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拟开展2022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解决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改善实验实训室环境安全状况,防止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构建实验实训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主要任务与分工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梳理2022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责任部门:教务处、保卫处、财务处、各院系
主要任务:
1.在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
2.完善院系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机构,发文成立院系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与各院系负责人签订本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各院系党政负责人与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实验实训室使用教师签订本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4.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院系安排具有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或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分类开展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准入培训、年度培训、特殊类别实训室安全专项培训。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队伍,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纳入日常教学管理,检查工作记录完整。
5.保障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学校每年安排实验实训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并专款用于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各院系每年预算要明确列支实验实训室安全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条件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建立完备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档案。
(二)提升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能力
责任部门: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各院系
主要任务:
1.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教务处牵头修订学校层面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并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中。各院系结合专业特点,完善突出院系特色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纳入学校信息化管理体系,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精准度和实效性。
3.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环节,涉及化学、生物、辐射等高风险实验的学院和专业,须开设有学分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必修课或将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必修环节;将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列入教学内容,纳入课程标准。
4.推进实验实训室安全文化建设。将实验实训室日常教育和专项培训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新生入学和新进教师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准入活动,以实验实训室安全宣传活动为平台营造实验实训室安全文化氛围。
5.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以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危化品及特殊设备等为检查重点,实施期初、期中、期末、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各院系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应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等专项检查。检查过程规范,检查及整改档案完备。
6.强化应急预案与演练。各院系制定并及时更新完善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师生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和应急处理培训,结合专业特点实施涉及危化品安全、气瓶安全、用电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等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指导师生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和防爆、防毒气等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完整保存演练记录。
(三)强化实验实训室场所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保卫处、各院系
主要任务:
1.场所环境。实验实训场所应张贴安全信息牌,空间布局合理,建设装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有房间均配有应急备用钥匙。实验实训设备需做好振动减震、电磁屏蔽和噪音降噪,实验室水、电、气管线布局合理,安装施工规范。
2.消防设施。实验实训室周边消防通道通畅,配齐配足应急物资,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设备设施齐全,正常有效。各院系实验实训室应配齐配足应急物资、装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应急功能完备、装备齐全有效、响应及时到位。
3.水电设施。用电用水基础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电源、水源及水电使用符合安全标准。
4.个人防护设施。实验实训室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分散存放,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各类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有培训,定期开展检查维护。
5.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实验台面整洁、实验记录规范。
(四)落实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院系
主要任务:
1.落实实验实训室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各院系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按实验实训室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
2.执行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和年检制度。各院系规范建立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准确实施安全监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新建、改建实验实训室或实验实训室危险源发生改变,应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每年组织实验实训室摸底调查核验,调整分类结果。
3.严格抓好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实验实训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4.持续加强实验实训室化学品全周期管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实施实时监管,严格全过程、全周期、可追溯管理。
5.加强实验实训室生物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实训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摸排实验实训室生物安全风险。
各部门具体分工详见附件2。
三、工作进程
(一)院系自查与整改(2022年4月18日前)
1.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各院系认真部署,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工作覆盖所有实验实训室。
2.各相关部门、各院系按照《2022年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安排与自查结果一览表》(附件2)分工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逐项自查,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
(二)学校集中检查与整改(2022年4月25日前)
1.学校组织现场检查组开展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
2.各相关部门根据检查结果,迅速整改完善。
(三)教育厅现场检查与实施整改(2022年6月至8月)
1.根据省教育厅具体检查安排,配合做好实验实训室现场检查工作。
2.各相关单位根据现场检查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改责任人,认真组织整改,限期整改,形成闭环,化解安全风险。
(四)整改落实“回头看”(2022年9月至10月)
教育部、省教育厅将结合检查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各相关部门配合检查,推进解决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中的问题,补齐短板,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
教务处会同各院系、相关部门结合本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安全稳定,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做好实践教学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及时整改实验实训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实施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学校将开展集中调度,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内部整改工作闭环管理。
3.4月18日前,请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自查,填写《2022年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安排与自查结果一览表》中“自查结果”“整改方案”栏目,并将纸质稿(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训中心(北校区立德楼91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刘超邮箱。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安排与自查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