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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外实习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12-03 16:50:06 浏览:

各专业院系:

2021年7月以来,教育厅多次召开会议对顶岗实习管理、顶岗实习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教育部针对吉林省部分学校和实习单位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费问题专门发文进行通报,教育厅、市教育局先后发文对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期间高坠事件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违规安排学生实习问题(实习专业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存在有偿加班情形)进行了专门通报。截至2021年12月1日,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拟开展校外实习的专业基本完成实习安排和学生入岗。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实习管理,拟开展校外实习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参加校外实习的所有学生

二、检查内容

1.是否以“校企合作”等名义违规收费;

2.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见附件)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务中介组织实习活动;

3.是否存在学生实习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见附件)情形,特别是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风险的实习项目或在节假日实习、加班;

4.实习岗位是否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5.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6.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教学单位、实习单位、学生是否签订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学生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7.是否按规定制定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8.是否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9.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1.院系自查。请各专业院系结合实际,联合实习单位,对各专业学生校外实习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外实习检查情况表》(附件),签字盖章后,于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务处实训中心(北校区立德楼912办公室),电子稿发教务处孙波老师邮箱。

2.学校抽查。教务处将在各院系检查自查基础上,通过电话随访、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进一步提高对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制定院系层面检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全面、及时开展。

2.请各院系认真梳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按计划推进整改工作。教务处将对各院系整改进行全程跟踪。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外实习检查情况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