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

关于做好教务处负责的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09-27 15:30:14 浏览:

各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教务处归口负责的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与预算编制分工

项目

名称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项目

责任部门

货物类

教学及实训专用仪器设备、家具等不包括信息化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

学院公共实训室实训仪器设备家具

教务处

各系院教学及实训专用仪器设备家具

各系院

学生技能竞赛设备(省赛、国赛)

各系院

二、工作进程

1.10月10日前,请各系院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和《淄博职业学院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申报实训室建设项目,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新建实训(验)室立项申报书》(附件2)或《淄博职业学院改建、扩建实验(训)室立项申报书》(附件3);根据2021年国赛、省赛、世界技能大赛拟设赛项及相关赛项现有设备情况,申报国赛、省赛设备采购计划,填写《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国、省赛)设备表》(附件4)。以系院为单位于10月10日15:00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稿交至教务处实训中心(北校区立德楼925办公室),同时电子稿发教务处蒋雅宁邮箱。

2.10月11日前,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核各系院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

3.10月14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报学院研究审批,确定2021年实训室建设计划。

4.10月16日前,教务处汇总、调整各系院提报的教学及实训专用仪器设备项目预算,经学院审定后上报教学及实训专用仪器设备家具及软件类货物采购项目预算。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强化政府集中采购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凡纳入《淄博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附件5)的采购项目及目录之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均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凡属政府集中采购而未列入预算的,学院一律不予办理采购手续。凡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而自行购买的,学院一律不予报销。

2.请各部门依据学院“双高”建设工作需求提报采购预算项目。所提报的预算项目应经过充分论证和规范程序审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3.商务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训中心、陶瓷艺术实训中心设备由相关系院根据专业发展需求分别报相应实训中心,由教务处相应实训中心汇总、协调后统一报送。

4.预算编制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各系院提报的教学及实训专用仪器设备项目先由学院论证确定2021年拟建设项目后,再由相关系院编制《教学及实训专用仪器设备项目预算表》。请各系院在提报《教学及实训专用仪器设备项目预算表》时,按照项目需求程度进行排序。

(2)各系院提报的教学及实训专用仪器设备项目中(含大赛设备)若涉及电子政务审批的内容,请直接向信息办提报相关材料,无需向教务处重复提送采购预算。

(3)通过以色列贷款已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此次不要重复提报预算。

附件:

1.淄博职业学院信息化采购项目目录

2.淄博职业学院新建实训(验)室立项申报书

3.淄博职业学院改建、扩建实验(训)室立项申报书

4.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国、省赛)设备表

5.淄博市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暂按此目录编制,待2021年目录公布后另行发布)

教务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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