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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安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06-12 16:13:36 浏览:

各系院: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安排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企业要求

1.优先安排驻淄企事业单位。

2.优先安排淄博市“四强”产业(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国家新医药产业化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化基地)相关企业。

3.优先安排校企合作企业、百强企业、行业领先企业、高端和新兴产业领域。

二、工作流程

1.请各系院统筹联系确定实习企业和实习岗位,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填写《淄博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岗位安排表》(附件1),纸质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电子版插入相关专业的顶岗实习计划中,在“学生校外实习管理系统”中进行提交。

2.教务处对各系院实习安排进行审核。

3.请各系院根据审核通过的方案签订三方协议,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组织实习。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在就业优先、专业契合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生到驻淄企事业单位、市“四强”产业基地、校企合作企业、百强企业、行业领先企业、高端和新兴产业领域进行顶岗实习,以提高学生对企业的认可度,提高就业留淄率。

2.各系院在组织实习时,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各专业学制、实习时间、实习人数须应与备案信息一致。

3.各系院在安排实习时,要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实习组织,按规定开展考察评估和确定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要树立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实习组织过程中的“五不要”、实习管理过程中的“无协议不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规定。

4.各系院和要实习单位要遴选优秀的、负责任的实习指导老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加强实习工作监管,系院领导要带头不定期深入实习单位,督查了解实习情况,避免出现“放羊式管理”。

5.当下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各系院在安排校外实习时应安排学生到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实习,要安排专人跟踪督查,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地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由低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地区,正在实习的学生要立即停止实习;在签订三方协议的同时,请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校外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

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岗位安排表》

   2.《学生校外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模板

教务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