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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内实训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01-06 15:15:53 浏览:

各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实训(验)室管理规范》(淄职院政办字〔2017〕37号)和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淄职院综治字〔2019〕6号)要求,现将做好寒假期间校内实训室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系(院)实训生产部、教务处3个公共实训中心要充分认清寒假期间是各类安全事故呈多发时期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实训场所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各实训场所管理人员要做到安全隐患科学预防,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保持信息渠道畅通,有针对性地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二、认真做好实训室检查和设备维护、保养

1.认真做好实训室消防安全工作,如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与管理、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做好用水、用电、用火、用气等的安全防护、做好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做好实训室的各项安全检查(如防火、防盗、关闭水、电、门、窗等),各实训室检查完毕后要统一贴好封条。

2.利用寒假对实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开学后各类实验、实训正常开展。

3.如假期中在实训场所内加班,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发邮件至李建刚平台邮箱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加班时间、实训室名称、校区-楼号-房间号、加班人员名单、实训室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加班事项等)。

三、加强假期值班工作

请各系(院)实训生产部、教务处3个公共实训中心指定专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各自实训室情况,并于每周日下午汇报本部门负责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处置,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如实向教务处实训中心、保卫处和学院领导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各实训生产部负责同志、各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手机,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效。

教务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