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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01-06 15:14:05 浏览:

各系(院):

寒假将至,为了确保学生校外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院)要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和实习指导工作,加强与寒假期间坚守岗位的实习学生联系,做好慰问和走访,提醒学生注意实习安全,及时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避免出现“放羊式管理”。

2.各系(院)要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按照《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7〕37号)规范实习组织,按规定开展考察评估和确定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3.各系(院)要树立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实习组织过程中的“五不要”、实习管理过程中的“无协议不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规定。要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会同实习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消除实习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附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