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工信培【2019】160号)要求,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设置应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2.申报专业排名位居全省前三。
3.依托单位须拥有自有产权和独立的实训场地,实训场地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具有良好的实训环境和职业氛围。
4.实训设备先进实用,能够满足行业(专项)公共实训要求。
5.与5家以上院校、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签订有合作协议,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实训过程能够对接企业生产过程,实训项目对接职业资格标准。
6.具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人员稳定的专业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实训指导能力、设备操作能力、项目开发能力,具备专业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职业技能开发、专业实训标准制定等能力,在专业领域、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满足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教学需要。
7.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实训事宜,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权责明确。
8.能够面向其他企业的员工或其他院校、培训机构的学生提供技术、技能实训服务。
9.年实训人员应达到1000人次以上规模。
10.具备承担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及进程
1.系(院)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系(院)填写《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申报意向表》(附件1)于9月28日12:00前报教务处实训中心,电子版发蒋雅宁平台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北区立德楼925室。
2.项目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申报系(院)。
3.材料上报。教务处连同申报系(院)形成学院总体申报材料,经学院研究同意后,于10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厅。
三、其他要求
1.实训基地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能带“山东”、“山东省”、“企业名称”等字样,规范示例如:“农业产业化公共实训基地”。
2.其他相关要求见《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工信培【2019】160号)(附件2)
附件:1.《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申报意向表》
2.《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工信培【2019】160号)
教务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