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训耗材进行统一报销的通知
各系(院):
自本学期开始,学生实训耗材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现大部分耗材已供货完毕,且已开始投入使用,为简化报销流程、减少大家后期繁琐的签字手续,经教务处与财务处沟通后决定,由教务处实训中心将相关资料汇总后统一进行报销。现制定实训耗材报销流程(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训耗材报销每学期集中报销一次。本学期实训耗材报销材料收缴截止日期为6月28日前,过期请自行报销或等下学期集中报销。
2.各系(院)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发票、合同复印件和《淄博职业学院实训耗材验收单》(见附件2)。
如果部分耗材需要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或低值耐用品验收单,请一并到资产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与上述材料一起提供。
3.财务处要求发票必须由系(院)主任(院长)签字。若一个合同包含多个系(院)的实训耗材,请在合同复印件上将属于本系(院)的耗材明细进行标注,如:动漫系,录像机,一台,单价,总价等。
4.材料报送地点:北校区主楼929室
联 系 人:蒋雅宁
联 系 电 话: 2348625(68625)
教务处
2017年6月2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