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流程的通知

作者:实训中心 日期:2011-11-22 14:48:22 浏览:

各院系:

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有组织、有计划、有效果,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1.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分两个阶段实施,两个阶段的时间安排由各院系根据专业实际确定。第一阶段集中顶岗实习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实习学生总数的80%,学生顶岗稳定率不得低于90%,各顶岗实习点应有专人带队。个别学生因专升本需要不能参加顶岗实习的,需经所在院系批准,原则上由学生所在院系统一组织辅导。为满足学生预就业需要,第二阶段实习允许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同意后实施。顶岗实习学生管理严格执行《淄博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各院系要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制定工作计划,顶岗实习的时间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有变动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工作计划包括组织机构、顶岗实习课程标准、课程实施计划、学生实习单位及岗位情况汇总、指导教师配备、成绩考核与评定等。顶岗实习工作计划于学生顶岗实习前两周报教务科研处实训中心审批。

3.各院系要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召开动员会,做好顶岗实习制度学习、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各院系应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预案,并报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保卫处)备案,同时签订学院、实习单位以及学生三方的顶岗实习协议和安全协议。

4.各院系应及时收集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材料,如学生顶岗实习周记、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回执、学院指导教师工作记录、学院指导教师考核表等。实训中心将尽快完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在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前,所有纸质材料由各院系存档备查。

教务科研处

201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