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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实训中心 日期:2013-06-05 15:07:57 浏览:

各系(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实训基地建设所必备的场地、生源和师资等基本条件;能够积极培养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毕业生就业率高;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和课程改革、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改革;在加强校企合作等方面有突破、有创新,在开展社会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有成效。

2.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要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家重点振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重点支持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船舶、汽车、冶金和建材、电子信息、石化、现代物流、综合交通运输、新能源、海洋经济、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利、建筑、民族文化和工艺传承等产业领域的专业;重点支持服务于企业技术改造,服务于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专业,以及具有区域经济特色、市场需求量大、技术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其他专业。申报专业名称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填报。

3.优先支持服务能力强、资源共享程度高、示范辐射作用大的实训基地建设,努力使之成为实践教学中心、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

二、工作要求

1.有申报意向的系(院)请于612日前将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1)电子稿发教务处潘学海办公平台邮箱。

2.6月15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附: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365/201306055446129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