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的通知》(鲁教体字〔2013〕4号),请相关系(院、部)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部)遴选优秀教师和学生参加比赛,每个部门限报教师作品10件、学生作品10件,详见《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教师基本功比赛方案》(附件1)和《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方案》(附件2)。
二、参赛教师和学生请提交作品照片(10寸),并填写《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报名表》(附件3)和《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函寄作品统计表》(附件4),报名表须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教师上述材料和参赛费用请在5月14日上午十点前交至教务处师资科(北区主楼910室),表格电子稿发教务处逯苗邮箱;学生上述材料和参赛费用请在5月14日上午十点前将交至教务处实训中心(北区主楼929室),表格电子稿发教务处孙丽萍邮箱。
三、参赛费用
1. 参赛费用由参赛教师和学生承担。
2.初选作品以“件”计算,教师50元/件,学生30元/件;参加现场比赛选手费用,教师150元,学生80元。
3.2013年5月23日至26日赴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参赛期间的食宿由承办单位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四、各系(院、部)安排领队1人,负责参赛及各项事务安排工作。
附件:
1.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教师基本功比赛方案
2.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方案
3.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4.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函寄作品统计表
5.山东省第三届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细则
教务处
2013年5月9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3510/2013051049207837.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