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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训中心 日期:2015-04-28 16:28:20 浏览:

各系(院):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根据《淄博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学生范围

2015应届毕业生(含2012级普专、对口、2010级五专及学籍在2013级插班的预科生)。

二、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依据《淄博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检查,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各系(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委员会。

3.各教育教学部可邀请企业指导教师共同参与学生的答辩工作,并成立3-5人的答辩小组。有条件的系(院)可直接安排学生在企业进行答辩。

4.各小组负责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并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作出评定。成绩不合格者由各系(院)组织第二次答辩。

三、工作安排

1.答辩工作安排:请各系(院)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工作安排交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案。

2.答辩时间:请各系(院)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2015612日前完成。

3.成绩录入:请各系(院)于619日前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CRP系统。

4.成绩审核:2015620日起,教务处实训中心负责审核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