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训中心 日期:2014-04-02 15:07:37 浏览:

各系(院):

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根据《淄博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

各系(院)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检查,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系(院)要制定详细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计划(时间、地点、班级、分组情况、答辩小组成员组成、相关要求等),并报实训中心备案。

.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关

各系(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系主任(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3-5人,由较高业务水平的老师担任,各教育教学部下设答辩小组,成员3-5人。

各答辩小组在答辩过程中应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完毕后,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作出评定。成绩不及格者由各系(院)组织第二次答辩。

.时间安排及其他要求

1.原则上6月份组织毕业生返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时间安排,最迟不晚于615日。

2.请各系(院)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将工作计划交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案。

3.请各系(院)于622日前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CRP系统。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