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院申报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15年起,山东省将确定一批职业院校作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经过3年实践,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报酬,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二、申报条件
1.试点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连续招生4年以上,每年招生超过120人;专业实训装备先进,基本对接合作企业目前实际使用的生产设备;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团队;专业特色鲜明,社会需求量大。优先选择近三年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业,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群涵盖的专业。
2.合作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用工需求,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实习设备和安全防护完备,工作环境较好;能提供试点专业实习轮训的所需岗位,选派足够数量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师傅;未发生过环保、生产安全或其它违法事件。
三、工作流程
1.各系(院)根据本部门实际,选择一个试点专业和若干个合作企业,初步确定试点年级、班级、学生数及合作企业提供的岗位数、师傅数等,每个试点专业的学生数为50-100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于7月1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潘学海办公平台邮箱。
2.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整改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四、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此项工作安排时间要求紧,请各系(院)组建专业团队,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制订试点方案,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5713/2015071335030521.doc附件下载:/Upfile/2015713/201507133504252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