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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的通知

作者:实训中心 日期:2016-02-29 16:03:48 浏览:

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精神,结合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和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就成立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以下简称“协作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作组成立原则

(一)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94个,其中有48个赛项与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相对应,省大赛办公室依据比赛成绩,择优遴选组成对应赛项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原则上由获得省赛一等奖第1名的院校负责牵头组织该赛项协作组集训选拔工作。

(二)在全国大赛拟定的比赛项目中,有46个赛项我省未设置,省大赛办公室组织相关院校采取自主申报方式,参考以往竞赛成绩,并经专家研究评审,确定协作组牵头及成员院校。

(三)对于个别申报院校数量较少的赛项,暂不成立协作组,根据国赛分配参赛计划,直接推荐相关院校报名参赛。

  二、协作组工作流程

报名参加全国大赛之前,我省协作组工作流程如下:

(一)成立协作组,确定牵头学校、成员学校。

(二)牵头学校、成员学校共同商议集训和选拔方案。

(三)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单独或集中训练。

(四)协作组进行多次选拔、省选拔,确定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

(五)拟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进行单独或集中训练。

(六)组队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协作组工作要求

各赛项协作组牵头院校和成员院校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紧密配合,按照全国大赛竞赛规程和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求,切实做好备赛训练工作。

(一)牵头院校工作要求

各赛项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协作组成员院校进行有关专业高水平技能训练方案的研讨、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选拔实施方案,包括“如何组织分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和任务、集中训练的时间和任务、分训和集训的实施、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的情况、成立省专家指导组的情况、联系国赛项目承办学校情况、省选拔之前的分批次选拔、省选拔之后的训练方案”等。协调、督查、指导各成员学校的日常训练。积极聘请国赛知名专家,与获得国赛一等奖的省内外职业院校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与承办国赛的职业院校建立联系,加强交流,共同提高。为集训提供必要的设备、师资、耗材等便利条件。

(二)成员学校工作要求

积极、主动联系牵头学校并配合相关集训工作,出谋划策,共同参与训练方案的研讨、制定,共同参与多次选拔方案的确定。为选手按时参加集训提供保障。

各赛项牵头、成员院校之间,要做到赛教融合,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形成比学习、比技能的良好竞赛氛围,通过技能大赛带动专业教师的成长,促进本专业教育教学的发展。

四、集训选拔

  各赛项集训选拔工作须在324日前完成,并将选拔结果按成绩排序,报送至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选拔赛原则上由牵头学校负责组织,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派出比赛监督员,监督比赛选拔全过程。选拔赛时间地点、命题方式、组织形式、评判原则由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共同研究确定后报省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协作组的训练经费原则上由各成员学校分担,牵头学校可采取多种措施面向社会募集。

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要及时通知中职组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并加强管理,及时调度,提供优良的训练条件。

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其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组队参加全国大赛,不参加全省协作训练和选拔。

为便于工作交流,省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工作交流QQ群:284405162,请各赛项牵头及成员院校的竞赛主管部门及专业负责人加入。

联系人:齐涛、刘宝君,电话:0531-8191655181916526;电子信箱:sdjnds2014@163.com;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圩门外街8号楼408室;邮编:250011

附件:1.2016年全省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院校一览表(中职组)

2.2016年全省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院校一览表(高职组)

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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