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作者: 日期:2022-08-21 16:28:30 浏览: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后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教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扎实做好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一)开学时间

按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历执行,如期开展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

(二)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1.各院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落实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切实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各院系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备课、教学文件上传与审核等工作。

3.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特点,科学设计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及线下教学活动。申请开展线上教学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可选择在线教育综合平台等教学平台上提前搭建或者选择课程教学资源,开展教学。

4.各院系提前做好网上教学准备,确保特殊时期线上教学与课堂授课即时切换、有效衔接。

(三)其他教学准备工作

1.教材发放。教师正式返校后,教务处将教师用书配送至各校区错时发放。教务处在学生返校后,以院系为单位错峰安排发放学生用书。

2.教室、实训室整理及教学用品准备。各院系完成教室、实训室卫生清理及教学用品准备工作,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临时留观点的设置和防疫物资的放置工作。卫生整洁、教学用品齐全,班级课表已经向学生公布。教室桌椅摆放应符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教学场地消毒工作要求,做好教室、实训室通风、消毒工作。

3.实训教学准备。各院系完成实训仪器设备整理、运行情况检查及实验实训物品、耗材的采购、准备工作。实训物品、耗材及其他废物分类放置处理,涉及实验动物、微生物培养、细胞培养等类别实训室的专人喂养、专人看护、专人管理等实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将实训室检查及仪器设备运行与维护情况、相关规定落实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备查。

4.学业成绩管理。教务处会同各院系完成学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管理工作,发布预警学生名单。各院系组织预警学生居家补修相关课程,为顺利通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做好准备。

(四)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与无法正常返校学生教学安排工作

1.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教务处会同各院系、相关部门做好教室、实训室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工作,确保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2.无法正常返校学生教学安排。请各院系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22-2023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规定的学生返校要求,提前摸排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返校上课学生情况,并参照“因疫情防控部分师生无法正常返校情形的教学组织工作预案”相关程序,制定教学安排方案。调整后的教学安排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发布实施,相关院系组织做好相应教学准备工作。

二、规范做好正式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

(一)教学组织与实施

1.各院系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规定,规范、有序的组织教学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教学环境安全。

(二)补考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安排在正式开学后三周内完成;2022届毕业生重修补考安排在正式开学后六周内完成,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时参加补考的学生,采取在线考试,同步线下补考方式进行。

(三)岗位实习

根据《2022-2023学年学生岗位实习计划》,按照岗位实习安排与组织要求,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岗位实习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实习安排程序规范、组织管理全面到位。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岗位实习安排工作的通知》(2022年5月11日平台发布)。教务处将会同各院系通过管理平台、实习走访、电话调研等方式做好岗位实习日常检查管理工作。

三、认真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

1.充分发挥课程思政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契机,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引领全校师生思想成长进步,增进爱党、爱国情感。

2.各院系可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通过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专题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校园生活。

四、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工作预案

(一)因疫情突发出现延迟开学或正常开学后调整线上教学情形的教学组织工作预案

1.调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教务处制订全校教学安排调整方案。教学安排调整方案经学校审定后,通过办公平台发布。各院系根据学校教学安排调整方案和教学实际,制定部门教学安排调整方案,调整学期教学进程安排,并通过教务系统完成课程教学安排调整工作。

2.为学生提供线上学习服务

(1)延期开学期间,各院系积极利用已建成专业教学资源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指导学生提前预习、学习有关课程。

(2)如开学时间延期超过两周,教务处将提前组织开展尔雅公共选修课选课与课程修读工作。组织院系利用已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混合教学改革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线上学习。

3.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准备工作

(1)各院系将调整后的教学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及学生。

(2)正式开学前,各院系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各类课程教学准备工作。其中,混合教学课程应完成“线上-线下”教学设计、线上课程搭建等工作,常规课程应根据最新教学安排完成授课计划制(修)订、备课等工作。

(3)各院系结合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时返校的任课教师排查情况,于开学前及时做好相关教学任务调整工作。

4.合理安排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环节

2023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参照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执行。

5.调整教学运行工作安排

学期注册、期初教学检查、期末补考等开学前后相关工作,将根据学校延期开学时间予以安排。

(二)因疫情防控部分师生无法正常返校情形的教学组织工作预案

1.正式开学后,部分班级个别学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正常返校上课

(1)由班级所属院系根据防控要求,制定该班级课堂教学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2)防控期间,该班级采用线上线下教学同步进行的方式,组织实施教学,确保暂缓返校的学生能居家上课学习。

(3)防控期间,学生所在院系与学生、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心理疏导,缓解学生因无法正常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而产生的焦虑情绪。

(4)待疫情防控措施结束,有关部门批准该班级恢复课堂教学后,恢复正常课堂教学。

2.教师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暂时无法按时返校或无法承担教学任务

(1)采取教师教学工作补位,由教师所属院系安排其他具备教学资格的教师代替承担缺位教师教学任务,并报教务处备案。

(2)缺位教师待疫情防控措施结束、返校上班后,继续承担原教学任务。

(三)因疫情防控教学条件无法保障情形的教学组织工作预案

1.教室、实训室因达不到卫生消毒要求,不适宜教学使用

(1)暂停达不到卫生消毒要求教室、实训室的教学安排,并按照要求进行上报,做好进一步的卫生消毒工作。

(2)暂停使用教室、实训室已安排的课程,由教室、实训室所属部门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教学地点。如其他教学地点无法满足课程教学需要,应调整课程教学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3)教室、实训室达到卫生消毒要求后,恢复教学使用。

2.因疫情防控原因,教材延期发放

(1)教材延期发放期间,相关院系为学生推送电子教材、教学课件的数字化学习资料,用于开展课堂教学。

(2)教材发放到位后,恢复使用纸质教材组织开展教学。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开学前后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确保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2.请各院系周密部署,科学制定本部门开学前后教育教学工作方案,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教学工作任务得以分解落实,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3.教务处将于8月26日前组织学校教室(实训室)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具体模拟演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院系于8月28日前做好本部门教室(实训室)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4.请各院系于8月26日前,将因疫情防控要求暂时无法正常返校上课的学生名单及教学调整方案报送至教务处秦媛邮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发布实施。

5.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教务处将根据上级部门新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本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请各院系、相关部门及时关注相关通知要求,避免出现工作遗漏或不落实情况。

6.教务处做好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保障工作,于开学前一周完成所有课程信息导入和教学平台压力测试,统筹安排院系相关教师于开课前完成线上教学资源准备,确保线上线下教学方式及时转换。

  教务处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