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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符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情况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2-02 15:00:00 浏览:

各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符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情况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我院相关专业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院拟培育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所依托高职专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系(院)名称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专业名称(试行)

依托高职专业名称

1

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电气自动化技术

2

智能控制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机械电子工程

机电一体化技术

4

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5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数控技术

6

汽车工程系

汽车工程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汽车智能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

8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9

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应用工程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物联网工程

物联网应用技术

11

化学工程系

应用化工工程技术

应用化工技术

12

制药与生物工程系

制药工程技术

生物制药技术

13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

14

会计学院

会计

会计

15

智慧财务

财务管理

16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17

邮政管理

快递运营管理

18

护理学院

护理

护理

19

医学技术学院

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技术

20

药学系

药学

药学

21

动漫艺术系

数字媒体技术

动漫制作技术

22

艺术设计系

建筑装饰工程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二、工作安排

1.2月2日,请相关系院根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所依托高职专业情况,组织填写《符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的专业一览表》(附件2)。

2.2月3日,教务处汇总、审核数据,并组织相关系院进行整改。

3.2月3日16:00前。学院专业数据经学院审定后,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请相关系院高度重视,组织专业建设团队认真研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准确把握各项指标内涵,科学、客观、准确填写专业信息,确保提报专业符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

2.2月3日上午9点前,请相关系院将《符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的专业一览表》发送至教务处杨瞾邮箱。

附件:

1.关于报送符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情况的通知

2.符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的专业一览表

3.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