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09-21 16:41:40 浏览:

各系(院)、相关处室:

为做好2020-2021学年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自2017年学院启动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项目,各系院三批共建设混合教学改革课程551门,其中,清华教育在线平台课程538门、智慧职教平台课程13门。

2.混合教学改革课程选课人数达91471人次,课程访问次数达2819688次。新建教学资源共计178387条、817.62GB。教师、学生通过阅读教学资料、讨论答疑、线上测试、提交作业等方式开展教学互动628.6万次。

二、工作安排

1.做好2019-2020学年混合教学改革实施情况检查工作

责任部门:各系(院)、相关处室

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工作任务:

根据《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对照课程申报建设任务,依托在线平台反馈的本学年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数据,采取系(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方式,对2019-2020学年混合教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2.评选混合教学改革示范课

责任部门:教务处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

工作任务:

(1)由清华团队根据在线平台反馈的本学年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数据,遴选30门左右的混合教学改革示范课。

(2)在清华教育在线平台开设“混合教学改革示范课”专栏,对混合教学改革示范课程进行集中展示。

3.推动混合教学改革课程持续建设

责任部门:各系(院)、相关处室

完成时间:2021年8月

工作任务:

(1)各系院继续做好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工作,采取督导听课、线上课程建设与运行情况巡查、线上教学环节跟踪评估等方式,全面把握课程教学改革效果。清华在线教学平台管理员账号将于9月22日前发至各系院分管教学副主任(副院长)邮箱。

(2)教务处将混合教学改革实施情况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定期公布课程建设与教学应用数据,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实施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通过教学工作通报进行反馈。

每学年对上一学年已实施混合教学改革的课程进行认定,通过认定课程名单通过平台予以公布,并纳入后续学期的混合教学改革课程进行管理。认定课程将按照当年院级教学项目纳入部门考核。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高度重视,继续做好混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与应用工作。学院在开展相关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时,将优先考虑已建成的混合教学改革课程。

2.请各系(院)、相关处室对2019-2020学年混合教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工作,填写《2019-2020学年混合教学改革实施情况自查结果统计表》(附件),并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鞠秋文办公邮箱。

附件:2019-2020学年混合教学改革实施情况自查结果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