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校外学习、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9-11-25 13:44:01 浏览:

各系(院):

  近期,教育部、教育厅先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1号)、《鲁教职处函19-50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职处函〔2019〕50号)、《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9】51号)等政策文件,均对学生校外学习、实习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但是,在实际检查过程中仍有个别系(院)在校外教学、实习等工作安排中出现违规现象,存在监管漏洞。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校外学习、实习,加强对学生校外学习、实习的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学生校外学习工作流程

  随着我院校企合作专业的开展,各系(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部分课程需要安排在合作企业完成,为规范教学管理环节,相关系(院)应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将开课地点设置为相关系院校外实习(合作)基地,同时按学院要求办理学生集体外出审批手续。

  二、规范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管理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均应纳入教育厅统一备案管理,请各系(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提前两周通过学院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上传实习计划、安排,学生离校前按学院要求办理学生集体外出审批手续。

  三、强化应急管理,畅通信息传递渠道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院教务处设立学生实习违规行为投诉电话(0533-2348935),加强对各系(院)学生实习工作的监督,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确保学生的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系(院)在学生实习前将投诉电话传达至每一名学生。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