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2.常规教学情况
(1)学期授课计划制订和执行情况
(2)教案储备与质量及CRP上传情况
(3)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
(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批阅及整理情况
(5)教师听课完成情况
(6)未录入CRP系统课程纸质教师日志填写情况
3.系(院)日常教学检查纸质记录表
4.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1)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2)各专业兼职教师库的建设情况
(3)各专业兼职教师的聘任及管理情况
(4)安排教师参加校内外业务培训工作情况
(5)新教师培养过程材料
5.教学资源库建设情况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入库情况
(2)各专业教学资源库资源数量
(3)各专业教学资源库资源使用情况
6.实验实训及顶岗实习组织与管理情况
(1)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及教师批改记录情况
(2)校外实习基地协议签订及利用情况
(3)顶岗实习组织情况
①2014届毕业生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顶岗实习协议签订情况
②2014届毕业生工作经历证书
③2015届毕业生顶岗实习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
(4)集中实践环节执行情况
(5)实验实训实习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6)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
二、检查标准
1.《教学质量标准》(淄职院政办字〔2008〕44号)
2.《教师工作规范》(淄职院政办字〔2008〕44号)
3.《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淄职院政办字〔2008〕44号)
4.《听课制度》(淄职院政办字〔2009〕54号)
5.《日常教学检查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09〕54号)
6.《教学管理规范》(淄职院政办字〔2008〕44号)
7.《新教师培养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08〕44号)
8.《教师国内外业务培训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08〕44号)
9.《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09〕54号)
10.《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2〕34号)
11.《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培养与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2〕34号)
12.《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3〕13号)
三、工作进程
1.系(院、部)自查阶段(10月23日-31日)
(1)请各系(院、部)针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结果登记表》(附件1),并于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稿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北区主楼925办公室),电子稿发毕瀚文邮箱。
(2)请各系(院、部)将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安排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于10月24日下午下班前发至教务处毕瀚文老师邮箱。
2.教务处集中检查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教务处将根据检查项目分别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网上检查、实地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系(院、部)教学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撰写检查总结,对各系(院、部)存在问题进行集中反馈。各项目具体检查方式见附件3。
3.整改阶段
各系(院、部)根据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部)根据检查内容和标准(附件4),认真、周密地组织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请各系(院、部)针对自查和集中检查反馈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