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方案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我校牵头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我校牵头开发的7个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详见附件2)。
二、修订要求
1.要全面准确、科学地将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中,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本要求,开足开齐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等公共基础课,确保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思想导向正确。
2.要认真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全面更新教学指导方案所对应专业的内涵要求和实训教学条件和岗位标准等要求,有机融入绿色低碳理念、数字技术要求。
3.要严格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公布的专业名称进行修订,已经合并、更名、调整归属的专业要按照新的专业名称进行调整。
4.要同时修订针对普通高中生源和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分别制定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切实体现不同生源的课程设置、教学要求等差异。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院系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与联合开发单位组成修订工作小组,按照文件格式(附件3)认真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修订工作,做好指导思想、专业教学标准、课程(项目)教学标准、师资配备标准、实训(实验)室及设备配备标准、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调研分析报告等研制工作。确保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2.请各相关院系于2024年11月2日17:00前,将修订工作小组修订、论证通过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冯烨平台邮箱。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方案的通知
2.学校牵头开发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一览表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格式模版
教务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