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已启用的前四批433 种证书(见附件 2),相关标准可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查询下载(https://vslc.ncb.edu.cn)。2022年未完成试点考核计划的项目全部作废,2023年如要考取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原则
1.试点证书应为实用性强、社会认可度高且与我校专业(群)人才培养紧密相关的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应为行业头部企业。
2.拟试点专业近3年连续招生,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原则上一个专业至多选择一个证书,同一证书可以适用多个相近专业。
3.拟试点专业建设基础好,课证融合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贯彻落实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满足教学、培训、考核需要的教学资源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
4.拟试点专业有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20%,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
5.对已经在我省公布考核费用标准的62个证书(附件3)优先申报备案。
6.学校给予考核专项经费支持(拟拨付的支持经费金额将通过邮件发送至院系负责人邮箱),重点支持2023、2024届毕业生考取1+X证书,2025届毕业生占比应不超过5%,原则上支持一个备案学生考取一个X证书。
7.试点指标经省级审核通过后,必须于2023年底前完成相应数量的考核。本年度未完成考核工作下一年度将限制试点证书数量、试点规模,削减试点支持经费。
三、工作任务
(一)院系确定试点证书
各院系依据申报原则,客观评估现有资源,贯彻节俭申报理念,在与培训评价组织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充分论证确定试点证书、等级(中级以上)、试点人数、考核时间等,填写《2023年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申报简表》(附件4)、《2023年第一次1+X证书制度试点备案申报表》(附件5),并形成申报佐证材料PDF版本(不得超过100M)。
为增强各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竞争力,鼓励各院系积极自筹资金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
(二)学校审核与备案
学校对各院系提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学校研究后,确定2023年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并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备案。
四、工作要求
1.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是省教育厅对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和专业发展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院系充分认识1+X证书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主动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2.请各院系要将1+X证书制度作为引领教育教学范式变革的一种重要方式,推动试点专业在教学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和条件配置等方面主动做出适应性、创新性改革,不断提升供给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3.请各院系全面总结2019年以来试点工作中的典型做法与成功经验,形成一批有代表性、示范性的1+X证书制度试点优秀改革案例,并积极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4.请各院系将附件4、附件5及佐证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包,并以“1+X证书+院系名称”命名后,于4月21日前发至教务处冯烨邮箱。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公布的前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统表
3.山东省已公布考核费用标准的62个证书目录
4.2023年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申报简表
5.2023年第一次1+X证书制度试点备案申报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