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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批省级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4-21 09:01:15 浏览: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拟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现场工程师培养的先进经验、培养标准和育人模式,到2025年累计培养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不少于20万名。项目将分领域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开展。教育部第一批拟立项国家级项目150个,省教育厅将立项第一批省级项目,并择优遴选国家级推荐项目不超过23个。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依托专业或专业群为2019年以来立项建设的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

2.所服务产业为先进制造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绿色环保、基础制造工艺、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重点领域。

3.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教育部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中发布的企业(附件2)。

4.在山东省内有实体业务的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参加省级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

5.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一个专业(群)和一个企业联合申报,每个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合作院校不超过3所,不得以企业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与我校合作申报。

6.每个项目存续期不低于一个培养周期(一般不低于 2年)。每个项目应独立编班培养,并且有科学的淘汰和动态增补机制,按照由校企共同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学徒在学习过程中及学习期满进行考核。

7.合作各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建立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产业导师互兼互聘机制等。

三、工作进程

(一)院系申报

请拟申报院系在前期与合作企业协商基础上,对照申报条件确定申报项目,填写《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简表》(附件3)。其中,国家高水平专业群所属院系可申报2个项目,其他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所属院系可申报1个项目。

(二)项目遴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校级项目6个,并择优遴选省级推荐项目2个。

四、工作要求

1.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事关“双高计划”的考核遴选以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工作,请各相关院系高度重视,组建精干团队,结合专业(群)发展规划,紧扣申报条件,确定申报项目。

2.申报院系务必与合作企业做好对接工作,确保项目能够顺利申报并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3.请拟申报院系务必于42517:00前将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发至教务处孙海雷邮箱。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面向山东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

3.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