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企合作专业办学,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提高合作质量、协同育人水平,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发〔2022〕1号),现将2023年度校企合作专业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3年拟新增校企合作专业。
2.合约到期且2023年拟申报继续招生的校企合作专业(合约到期的专业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要求
1.应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特别是注重服务省“十强”、市“四强”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区域主导产业。
2.应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且与合作企业在现代产业学院、企业工作室、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转化与创新平台建设,学徒制培养,员工培训以及技能鉴定等方面已有实质性合作。
(二)合作企业要求
1.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优质企业。
2.应为技术先进的实体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较高的技术水平、良好的社会信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3.自身主营产业领域应与校企合作专业所属领域一致。
4.应具有承担合作办学任务的教学能力,有足够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充分接纳、容纳学生实习实训的条件,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制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工作任务
1.院系申报。各院系要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院系事业发展,聚焦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在做好教学质量、经费、就业、安全等多方面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申报专业,填写校企合作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
2.学校研究。学校进行申报项目论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要做好分析研判,要以服务“双高计划”建设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留淄率为导向,推动校企合作专业的全面、高质量建设,切实实现校企双方有共赢、部门自身有绩效、学生培养有质量。
2.请拟申报校企合作专业填写附件2,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后于3月17日11:00前报教务处项目建设中心(电子稿发至教务处成赛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北区立德楼929办公室)。
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度校企合作专业信息一览表
2.淄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申报书
3.山东省高等学校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