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做好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2019级各专业及培养项目均需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包括:三年制高职专业、五年一贯制专业、“三二连读”专业(后两年)、“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
其中,三年制高职专业(含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继续实施学分制改革;5个省优质校一流专业群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省级品牌专业群,应以群为单位制定专业群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已发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8年)》以及《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关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并支持鼓励各专业高于标准、体现特色。
2.根据学院《关于做好专业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运用专业建设调研结果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对接区域经济优势、支柱和高端产业链上的产业高端环节和产业高端单元,落实山东省“十强产业”和淄博市“753”现代产业新体系对专业人才的新需求,以及省、市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新变化。
3.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依据见《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附件1);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依据见《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附件2);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专业参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编制;“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按山东省教育厅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要求执行。
4.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3,优质校一流专业群、省级品牌专业群的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4,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5,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6,“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按山东省教育厅要求。
三、工作进程
(一)制定与论证阶段(4月30日—5月20日)
1.请各人文素养课程承担部门(具体分工见附件7)于5月7日下班前,完成人文素养课程描述撰写工作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赵金生邮箱。
2.教务处教学项目科将于5月8日前,汇总人文素养课程描述并发至各系(院)。
3.请各系(院)切实深化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带头人执笔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并由各系(院)分管教学副主任(院长)通稿后形成初稿。
4.各专业(群)应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并形成书面的论证意见(模板详见附件8)。参加论证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由2-3名行业企业专家,以及1-2名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校内专家共同组成。
5.请各系(院)于5月20日前,根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整改形成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将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定稿上传至强智教务管理系统,并将《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附件8)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科。
(二)改进与完善阶段(5月21日—5月24日)
1.学院将随机对各系(院)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抽查汇报,并召开人才培养方案答辩论证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专业根据审核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改。学院将分批公布通过审核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院)原则上按学院指导意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但可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格式、职业能力课程与职业拓展课程比例等内容进行调整。
2.人才培养方案是各专业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教学运行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对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的影响。请各系(院)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学院将对各系(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
附件:1.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2.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3.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4.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5.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6.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7.人文素养课程描述工作安排
8.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
教务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