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做好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2020级各专业及培养项目均需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包括:三年制高职专业、五年一贯制专业、“三二连读”专业、“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
其中,三年制高职专业(含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继续实施学分制改革;363专业群要以群为单位制订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总体设计,构建专业群课程体系,推动专业群人才培养规格与产业岗位群人才需求相衔接、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相融合。
二、制订依据
1.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已发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教学计划基本框架补充说明》等关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并支持鼓励各专业高于标准、体现特色。
2.根据学院《关于做好专业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运用专业建设调研结果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对接区域经济优势、支柱和高端产业链上的产业高端环节和产业高端单元,落实山东省“十强产业”和淄博市“四强产业”新体系对专业人才的新需求,以及省、市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新变化。
3.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依据见《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附件1);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依据见《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附件2);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专业参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编制;“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按山东省教育厅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要求执行。
4.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3,363专业群的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4,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5,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6,“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按山东省教育厅要求。
三、工作进程
(一)专业起草与论证阶段(5月29日-6月10日)
1.请各专业(群)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群)建设委员会。
2.请各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结合2020年专业(群)调研报告,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专业带头人执笔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
3.请各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并形成书面的论证意见(附件7)。论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参与论证人员等具体信息(附件8)应在开会前至少一天报送至教务处王纬华邮箱。学院将对各专业论证会召开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4.请各专业(群)建设委员会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填写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备案表(附件9)并报系(院)审核。
(二)系(院)审核与改进阶段(6月11日-6月14日)
1.请各系(院)组织对本部门所有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由各系(院)主任(院长)签署审核意见(见附件9);
2.系(院)审核通过后,请将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意见(纸质版)和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备案表(纸质版)以系(院)为单位于6月15日中午12点前报教务处教学项目科(北区立德楼929室),电子版发教务处王纬华邮箱。
(三)学院论证与完善阶段(6月15日-6月21日)
1.学院依托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各系(院)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抽查汇报,并召开人才培养方案答辩论证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专业根据审核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审定与发布阶段(6月22日-6月26日)
1.学院将完善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党委会审定。
2.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按程序发布执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各专业将审定通过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录入强智教务管理系统,做好排课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院)原则上按学院指导意见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但可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格式、职业能力课程与职业拓展课程比例等内容进行调整。
2.人才培养方案是各专业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教学运行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对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的影响。请各系(院)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学院将对各系(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
附件:1. 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
2. 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
3. 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4. 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5.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6. 五年一贯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7. 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
8. 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讨论会信息表
9. 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备案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