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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4-06 21:01:04 浏览:

各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育部公布的前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附件2)。

2.2020年未完成试点考核计划的项目(附件3)必须申报并至少完成2020年培训、考核计划。

3.第四批证书本次仅做校内申报,教育厅备案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原则

1.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近3年连续招生,在校生规模不少于100人,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原则上一个专业只申报一个证书试点,每个证书规模50人以内,双高专业群专业可以适当增加试点证书数量。

2.为进一步提高证书的社会认可度,试点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原则上应为行业头部企业

3.拟参与试点的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满足教学、培训需要的教学资源。现有的教学条件和设施设备应满足证书培训与考核需要。

4.证书考核规模合理,确保能够于2021年完成申报的考核任务

5.各系(院)可根据学院拟拨付的支持经费(按照500元/人*在校生人数7%)确定试点证书及规模,超出部分由系(院)自行负责

6.对已经在我省公布考核费用标准的31个证书(附件4)优先申报备案。

三、工作任务

1.系(院)申报

请各系(院)依据申报原则,主动与培训评价组织详细沟通本年度证书考核安排情况,确定试点证书、等级、考核规模等,填写《2021年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申报简表》(附件5),并于4月8日上午10:00前发至教务处王纬华邮箱。

2.学院审核

学院对各系(院)提报的拟备案证书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2021年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充分认识1+X证书制度试点是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积极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主动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2.请各系(院)要在认真总结前期证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布局和专业(群)建设,制定证书试点计划,理性合理选择证书和科学确定学生规模,尽量不要求大、求全、求规模。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公布的前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统计表

3.2020年未完成试点规模1+X证书项目统计表

4.山东省已公布考核费用标准的31个证书目录

5.2021年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申报简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