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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1年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答辩论证会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6-11 20:55:32 浏览:

为进一步推动双高校建设,学院拟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学文件遴选立项双高校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结合《关于做好2021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拟组织召开2021年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答辩论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全天

会议地点:北校区立德楼1020会议室

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答辩论证系(院)名称

地点

6月18日

8:30-8:50

机电工程学院

立德楼1020会议室

8:50-9:10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9:10-9:30

汽车工程系

9:30-9:50

化学工程系

9:50-10:10

制药与生物工程系

10:10-10:30

建筑工程学院

10:30-10:50

艺术设计系

10:50-11:10

旅游管理系

11:10-11:30

国际学院

13:40-14:00

信息工程系

14:00-14:20

动漫艺术系

14:20-14:40

会计学院

14:40-15:00

工商管理学院

15:00-15:20

护理学院

15:20-15:40

医学技术学院

15:40-16:00

药学系

16:00-16:20

陶瓷琉璃艺术系

16:20-16:40

文化传媒系

备注:各系(院)根据答辩时间需提前10分钟达到答辩论证地点。

二、参会人员

院领导、校内外专家、各系院主任(院长)及相关人员、教务处相关人员

三、会议议程

1.系(院)汇报。一是结合系(院)专业(群)发展特色,聚焦1+X证书制度试点、学徒制、学分制、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改革项目,重点汇报人才培养具体的改革思路与措施,预期成效等,具体汇报说明详见附件1。二是简要汇报本系(院)所有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总体情况。每个系(院)汇报不超过15分钟。

2.专家质询。专家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质询,汇报人回答相关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提前确定1名能够整体把握本系(院)人才培养改革项目整体设计和所有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情况的汇报人,并填写参会信息(见附件2)并于6月17日下班前发至教务处王纬华邮箱。

2.请各系(院)认真做好汇报准备工作。学院将根据汇报情况,聚焦1+X证书制度试点等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及其在标准、课程、教材、案例等方面的产出的绩效,分类遴选重点支持的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确定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打造高水平专业群两个双高建设项目的承接系(院),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并实施项目管理。

3.请各系(院)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其他人员参会。


                                            教务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