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申报专业
按照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2),我省备案开设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附件3)均可申报。其中,专业名称未发生变化的,可在原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基础上修订;专业名称发生变化或此前我省尚未开发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需重新开发编制。编制期为1年。
(二)推荐数量
我院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优先支持设置“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等培养层次的专业。
(三)申报要求
1.我院为牵头学校,原则上依托专业应开设5年以上,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包括),专业实力强、师资水平高,具有较强的行业和先进合作企业资源支持开展典型职业岗位需求调研,学校对该专业支持力度大,具备引领和指导全省该专业教学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2.原则上要联合不同市域的6所以上学校共同编制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与学校由依托专业自行联系,鼓励支持跨市域合作。
3.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制团队,除牵头学校和参与学校的骨干教师外,还应包括一定比例的行业企业专家、中高职院校专家和教科研部门专家。
4.编制团队要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4)《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5)等文件要求。
(四)教育厅立项
教育厅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答辩,遴选100个左右专业(每个专业1个牵头单位)立项编制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教育厅将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工作提供一定经费资助。
二、工作安排
(一)系(院)申报(11月17日前)
各申报系(院)填报《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申报书》(附件6)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申报汇总表》(附件7))。以系(院)为单位将电子版申报书(含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框架结构)、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王纬华邮箱。
(二)学院遴选(11月19日前)
学院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遴选,确定推荐专业。
(三)申报材料定稿报送(11月25日前)
1.推荐专业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定稿,完成排版打印。纸质版申报书(A4幅面,一式四份,左侧装订)送至立德楼929教务处项目建设中心,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王纬华邮箱。
2.教务处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统一盖章,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各系(院)组建申报团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调研工作,申报材料的编制要突出我院及参与学校在承担编制工作的优势,合理安排工作进程,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争取获得立项,助力学院“双高计划”建设。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2.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3. 山东省2021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备案表
4.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5.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6.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申报书
7.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