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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争创“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12-13 15:42:49 浏览: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的争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总数4500种左右,其中,行指委、教指委推荐总数不超过637种,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总数不超过300种。

2.申报教材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教指委)进行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待省教育厅、各行指委、教指委确定后另行发布。

3.同一种教材,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申报时只能选择其一。

二、申报范围

1.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2.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3.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4.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5.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2.非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每部门择优申报。

3.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最多可申报2种。

4.中职、高职专科和高职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0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限报1种。

5.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6.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工作安排

1.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

2.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请填写《附件1: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信息统计表》,并积极对接出版单位,全力争取,确保复核通过。

3.其他符合申报范围的教材,请各部门填写《附件2:“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项目情况表》,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同时加强与行指委、教指委沟通联系,争取推荐渠道。教务处将对推荐项目进行遴选排序,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和推荐要求择优进行推荐。

五、工作要求

1.请拟申报部门于12月16日下午4点前将附件1、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立德楼927,同时将电子稿发教务处田玉梅邮箱。

2.请拟申报部门根据上述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各项申报准备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规范,保证申报质量。

3.本次申报可通过教育厅、行指委、教指委两个渠道进行申报,请拟申报部门积极联系,做好对接,力争实现突破。

附件:1. 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信息统计表

2.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项目情况表

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范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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