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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1-29 15:37:37 浏览:

根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收费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21年度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收费备案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我院2021年度拟备案的2个新增和16个原有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序号

系(院)名称

校企合作专业

合作企业名称

备注

1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健康力(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集成电路技术应用

联暻半导体有限公司

新增

3

汽车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润华集团公司


4

信息工程系

物联网应用技术

济南华恒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5

软件技术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6

化学工程系

应用化工技术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7

建筑工程学院

建设工程管理

山东智筑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

工程造价

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


9

会计学院

会计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投资与理财

山东中启创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工商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山东网商集团


12

国际商务


13

市场营销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艺术设计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北京海天恒基装饰有限公司


15

动漫艺术系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杭州时光坐标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6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陶瓷琉璃艺术系

工艺美术品设计

山东统一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18

国际学院

空中乘务

上海瀚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二、备案材料

1.请新增校企合作专业所属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国际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备案材料:

(1)2月7日前,校企双方拟定校企合作办学协议,报请学院审批后,完成合作协议签署。

(2)2月3日前,准备好《山东省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附件2)、《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等备案材料。

2.2月3日前,请原有校企合作专业所属系(院)准备好《山东省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附件2)、《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及校企合作办学协议扫描件(PDF格式)等备案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请相关系(院)将备案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并以“专业+系(院)”命名后,于2月3日前发至教务处王纬华邮箱。新增校企合作办学协议扫描件(PDF格式)于2月7日前发至教务处王纬华邮箱。

2.请相关系(院)如实填报合作企业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收费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

2. 山东省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

3. 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教务处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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