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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1-06 15:39:56 浏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淄教职字〔2020〕34号)要求,为做好我院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上半年淄博市教育局将遴选20个左右专业作为第一批淄博市品牌专业(四个一批),予以重点支持立项建设,经费预算根据《关于印发<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职字〔2020〕14号)(附件2)要求执行。对照“四个一批”专业建设引领方向和遴选标准条件,每一类批次均可申报1-2个专业,每校申报专业总数不超过5个。

二、申报专业范围

1.新增一批与“四强”产业相关的新兴专业遴选范围

与我市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关联度高的专业,主要包括集成电路(芯片)、半导体微电子、信息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材料科学与工程、智能装备制造、大数据、云计算、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制药与生物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氢能应用)等专业及相近专业。

2.优化提升一批与我市传统产业契合度高的特色专业遴选范围

与我市化工、机械、建材、冶金、纺织、轻工、陶瓷等传统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主要包括机械工程与机械设计、电气电力工程、机电与数控技术、智慧农业、纺织技术、工业分析、化工化学等专业及相近专业。

3.调整转型一批与现代服务业适应的应用服务型专业遴选范围

与我市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公共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关联度高的专业,主要包括中医药、旅游管理、文化创意、物联网、动漫与数字媒体应用、财会金融、社区服务管理、医养健康、老年教育等专业及相近专业。

4.挖掘培育一批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专业遴选范围

该专业建立了完善的校企合作组织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制度化的校企合作规划、政策、措施。在人才培养、课程开发、实习实训、毕业生就业、教师实践培训、科技合作、企业职工培训等方面与企业长期深入合作,合作形式多样,合作关系稳定,合作年限在2年以上。强化“双师型”师资培养,校企共同申报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或校企合作“典型案例”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申报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淄教职字〔2020〕34号)。

三、申报数量

各系(院)至多选择其中的两类批次进行申报,合计不得超过2个专业。

四、工作安排

1.系院组织实施申报。请各系(院)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淄教职字〔2020〕34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填写《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申报简表》(附件3)。

2.学院遴选。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专业。

3.申报材料制定与报送。被推荐的专业完成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制定工作,教务处汇总后,按照通知规定时间报送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院)组建申报团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专业进行申报。

2.请各系(院)务必于1月8日中午12:00前将《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申报简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王纬华邮箱,同时将附件3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科(立德楼929)。


附件:1.《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淄教职字〔2020〕34号)

   2. 《关于印发<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职字〔2020〕14号)

   3. 《驻淄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程品牌专业申报简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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