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24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2024级各专业(群)及培养项目均需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包括:
1.三年制高职专业、“三二连读”专业、“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中,三年制高职专业继续实施学分制改革。
2.各专业群以群为单位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重构或优化基于成果导向的“平台+模块+方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3.省级、校级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等培养项目。
具体可参见附件1。
二、制订依据
1.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1修订)》、专业教学标准等系列标准,优化培养目标、拓展能力要求、更新课程体系、落实实习实训,鼓励各专 业高于标准、体现特色,开发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标准。
2.各专业运用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结果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3.结合2021级、2022级、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4.针对不同生源的文化基础和特点,根据学生成长成才的规律,综合考虑企业需求、学生就业与升学需求等因素,注意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依据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2024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附件2);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专业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2024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附件2)与合作单位共同编制;“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三二连读”专业按有关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要求执行。
6.三年制高职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3,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三二连读”专业按有关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要求编制。
三、工作进程
(一)院系组织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与论证阶段(完成时间:5月30日前)
1.各院系组织专业(群)建设团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依据,做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各院系组织专业(群)建设委员会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并形成书面的论证意见(附件5)。论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参与论证人员等具体信息(附件6)报送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教务处王纬华邮箱),学校随机组织抽查。
(二)院系完善改进阶段(完成时间:6月3日前)
1.各院系组织所属专业(群)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填写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备案表(附件7),报院系主任(院长)审定。
2.6月3日前,各院系将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意见、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备案表等材料报教务处项目建设中心(北区立德楼929室),电子版发教务处王纬华邮箱。
(三)学校审核、院系修改阶段(完成时间:6月11日前)
1.学校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工作,抽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并向各院系反馈审核意见。
2.各院系组织相关专业根据审核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审定与发布阶段(6月14日前)
1.学校将完善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2.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院系为单位整理成册,按学校程序发布执行,并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
3.各专业将审定通过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录入强智教务管理系统,做好排课工作并启动课程标准修订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发挥院系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指导审核作用,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质量。经院系审定通过但学校审定不通过的将予以通报、整改,直至通过为止。通报情况将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质量认定的一项重要依据。
2.各院系要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制(修)订为契机,对接产业、企业发展需求,主动实施现场工程师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探索“岗课赛证融通”综合育人,打造标准类、课程类、教材类、案例类等高水平成果。
附件:1.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范围一览表
2.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2024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
3.2024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4.2024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具体内容要求
5.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
6.2024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信息表
7.2024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备案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