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材料

关于做好专业(含课程)诊改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07-14 08:59:24 浏览:


各系(院、部):
    根据学院《淄博职业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淄博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意见》以及《关于发布优质校创建和诊改工作相关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专业(含课程)诊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部门提报阶段
请各系(院、部)根据《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目标》(附件1)以及《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标准》(附件2)的要求,结合自身专业和课程建设现状,逐步构建起各系(院、部)的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体系。请各系(院、部)填写《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计划表》(附件3),基础部仅需填写“课程分类建设计划”部分,并于9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宋健邮箱。
二、学院确认阶段
学院将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系(院、部)提报的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情况进行研讨,并结合学院“十三五”专业(含课程)建设规划,确定各系(院、部)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情况。
三、各系(院、部)专业和课程建设目标与标准完善阶段
请各系(院、部)根据学院确认情况,进一步完善形成详细的《各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以及《各系(院、部)课程建设目标和标准》,并于9月2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宋健邮箱。
四、分类建设及考核认定阶段
请各系(院、部)按照公布的《各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以及《各系(院、部)课程建设目标和标准》进行专业和课程建设,学院将根据《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标准》对各系(院、部)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达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学院将予以认定为相应级别的专业和课程。

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目标
     2.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标准
     3.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计划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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