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材料

山东省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

作者:专业建设 日期:2012-11-05 16:25:02 浏览:

山东省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

专业建设规划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以下简称《通知》)、《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的要求,围绕《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出发点,整体提高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特制定山东省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山东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全面提升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条件装备水准和产业服务能力,大力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山东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

二、基本思路

按照山东省“十二五”规划部署,围绕现代农业、制造业等发展重点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及海洋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12012年,在山东省独立设置公办高等职业学校中,拟遴选120个左右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建设,推动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输送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项目建设期2年。

三、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专业规范的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专业规范。依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针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标准、技能标准和评价标准,使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吻合。

建立社会需求调研和专业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根据社会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方向;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学分制,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吸收企业参与教学质量评估,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二)师资队伍建设

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教师,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级,打造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三)教学条件建设

以专业技能培养为核心,加快教学条件建设。大力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断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习实训技术装备水平;改革、创新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建实境化、开放式、多功能的实践教学场所,积极探索“校中厂”、“厂中校”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吸纳行业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与人才技能培养;加强与企业在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确保实习实训的教学效果和技能训练水平。

(四)课程建设

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抓手,推进优质课程建设。根据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和新要求,加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课程网站的辅教辅学功能,提高教学效果;吸收行业和企业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加快国际合作办学,大力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双语教学,将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融入教学内容,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准;建设适应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优质课程群。

(五)教学资源建设

以教学资源建设为依托,搭建专业教学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系统设计、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网络运行、持续更新的方式,整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通过建设开放的教学支持系统,搭建教学公共服务平台,为教师教学、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技术支撑和便利服务,带动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资源开发,推动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监督

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在关注学生技能培养的同时,加强德育工作,突出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专业核心课程和教学内容应覆盖相应职业资格要求,学生职业技能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接轨,职业技能竞赛与专业教学相结合,切实落实“双证书”制度,鼓励学生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完善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行业社会参与的质量评价体系。

(七)专业文化建设

以文化建设为支撑,保持专业特色的持久生命力。成熟的专业文化能引领专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专业建设服务。专业文化要结合地域文化、人文传统、产业经济、职业特点及学校自身的校园文化来建设。通过凝练专业办学思想、理念、精神来提升专业文化理念;通过模式、制度、组织创新来丰富专业文化感知;通过课程、师资、实训等教学基本建设和环境塑造来强化文化的物质表征。

(八)社会服务

以产学研结合为切入点,拓展社会服务功能。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面向区域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为企业职工和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不断增强服务区域发展战略的能力。

四、工作安排

(一)项目实施范围

近两年基本办学条件无红、黄牌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校园不稳定事件或违规、不诚信行为的独立设置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均可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建设2个专业,其中已列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重点建设的专业,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专业以及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专业,不再纳入支持范围。

(二)项目实施重点

按照我省“十二五”规划中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求,针对山东省省农业提升、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服务业跨越及海洋经济产业发展的需求,重点支持装备制造、原材料产业、消费品工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及生物、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批零餐饮、旅游、房地产、养老服务以及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海洋能源矿产、海洋工程建筑等海洋高技术产业等专业类别的建设,培养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出业绩的优秀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三)申报专业要求

申报专业应具有优质的教学条件、持续的人才需求和良好的社会声誉,生源充足、报到率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好、发展空间大,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前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

(四)实施步骤

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高等职业学校,经充分论证后推荐2个专业,并制订专业建设方案,包括专业建设基础、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建设内容、改革举措、绩效指标、两年建设经费全额预算及年度执行计划等。

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有关学校申报专业进行审核,并按照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重点,结合各申报学校产业背景、行业属性和办学特色,确定拟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对拟推荐专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上报教育部财政部。

经教育部、财政部对推荐专业审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批准立项。

2012年,项目中期考核。组织专家对各学校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对绩效考评不好的学校核减建设经费,对考评不合格的学校终止立项支持。

2013年,项目验收总结。组织专家对各学校项目进行省级验收总结,对项目管理规范、绩效考核优良的学校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五)资金管理

专项建设经费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安排,分2011年、2012年两年投入。中央财政根据学校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服务产业类型,核定各学校补助资金总规模预算控制数。获得项目支持的学校要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专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实习条件改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校园建设、校企合作制度与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师资队伍与服务能力建设、实训实习耗材补贴、实习意外伤害保险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化债。建设期内,各专业用于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中央财政专项建设资金的5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省直机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承担项目建设的日常指导、管理、考核以及与教育部项目建设办公室的联系等工作,管理办公室挂靠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项目管理办公室针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有关专家积极开展战略性研究,为山东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决策咨询。通过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计划的实施,推动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改革与健康发展,形成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和谐局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二)完善政策措施,深化试点改革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山东省将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对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在招生计划、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各市政府及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项目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发展规划,加大对项目建设院校的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鼓励重点建设专业加强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立项学校与其他院校以及行业企业之间加强合作,统筹办学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要联合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会同学校举办方,落实项目责任,实施过程控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对建设计划实施成效显著的骨干院校负责人,要给予表彰。

实施山东省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计划,是配合国家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整体提高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各项目建设院校要充分认识建设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提高服务产业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输送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