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竞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9-02-28 08:40:27 浏览:

           
        

各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4〕32号),为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参加教师竞赛项目,现对2019年度拟参加的教师竞赛项目进行立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重点支持由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教学业务司局、处室牵头组织的教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适度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各级一级学会牵头组织的教师职业技能竞赛。

2.鼓励各系(院)积极组织教师参加院级竞赛项目以及省级、国家级竞赛项目的院级选拔赛,通过广泛开展教师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教师的执教能力。

二、立项流程

1.各系(院)确定本年度参加的竞赛项目,填写《2019年教师竞赛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1)。由学院组织选拔而参加的竞赛项目(全国/山东省教学能力大赛、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组比赛、山东省高校教师教学比赛等)不需要各系(院)填报立项申请。

2.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是否立项、确定赛项类别等建议意见,报学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3.立项项目公布后新发生的竞赛项目,相关系(院)在办公平台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教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补充立项申请表》工作流(具体流程说明见附件2),通过网上审批进行补充立项,无需再提交纸质版。

三、工作要求

1.未经立项审批参加的各类竞赛在学院年度考核、高水平成果奖励等方面不予认可。

2.经批准立项的竞赛项目,各系(院)要组织内部选拔,择优参加。同一立项项目每个系(院)原则上现场参加决赛的项目不超过2项,在校内完成后提交决赛的作品(创意、方案 等)总数不超过6项。

3.各职业技能竞赛结束一个月内,请务必以部门为单位将获奖证书扫描件及获奖文件复印件等资料报教务处存档,特殊情况可向教务处申请延期。部门绩效考核和高水平成果认定不再另行收取材料。

4.请各系(院)将目前能够确定的参赛项目填写《2019年教师竞赛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于2019年3月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张红娟邮箱,纸质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北区立德楼910房间。

 

附件:1.2019年教师竞赛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2.《淄博职业学院教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补充立项申请表》网上审批流程说明

 

教务处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