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8-07-05 14:40:00 浏览:

各部门:

为提升我院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各系(院)的专任教师及校内兼课教师。

二、工作安排

1.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教师实践锻炼要“实现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请各系(院)依据实际情况,以2018-2019学年为一个周期,合理规划本部门教师实践锻炼时间,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完成教师实践锻炼任务。

2.下阶段学院通过强智教务管理系统实施教师实践锻炼管理,组织各系(院)录入自2016年以来教师实践锻炼情况。

三、锻炼方式

由各系(院)统筹安排,可通过以下方式组织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1.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2.到企业一线从事课题或科研与技术推广活动;

3.为企业或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4.到校内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习或实践活动;

5.进行社会调研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6.参与学院新建实验(训)室建设;

7.参加有实训教学或企业实践安排的国培和省培项目。

四、工作进程

1.制定计划

请各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践锻炼工作,以提高动手操作、实践应用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重点,统筹安排,实事求是地制定部门实践锻炼计划,并于2018年7月13日前将部门2018-2019学年实践锻炼计划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师资科(立德楼910),电子稿同时发至教务处胡金芳邮箱。

2.组织实施

各系(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各系(院)、教育教学部/教学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实践锻炼,切勿搞形式、走过场。成立督导组,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管理、监控。

3.工作鉴定

各系(院)在教师实践锻炼结束后,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系(院)教师的实践锻炼成果材料,并对教师实践锻炼能力提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实践锻炼鉴定意见。实践锻炼鉴定材料将通过强智教务系统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校内兼职教师的实践锻炼根据本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归口到系(院)管理。

2.实施教师实践锻炼,是提升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重要途径,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建立教师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实践锻炼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

3.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院)制定的实践锻炼计划和《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情况汇总表》,对各系(院)教师暑期实践锻炼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汇总《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