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加强教学交流,促进教学改革,展示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院级示范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原则上是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或骨干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
2.课堂教学信息量大,适当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课堂时间为45分钟。
3.教师授课应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因材施教,知识、能力、素质并重。
4.教学内容丰富,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
5.教学效果好,师生互动良好,能代表本专业的教学水平。
二、申报办法
1.请各系(院、部)分别推荐1名教师,填写《院级示范课申报表》(附后),于11月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和教案材料发至教务处逯苗邮箱,同时将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报师资科(北区主楼910室)。
2.学院将组织对推荐教师进行评审,从推荐人中选取5名教师举办示范课。三、示范课管理
1.教务处负责院级示范课的组织实施,请各系(院、部)根据教务处要求做好示范课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课的示范作用。
2.教务处负责对院级示范课的效果进行评议、反馈,并将反馈结果计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附:院级示范课申报表
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cs/jwc/Upfile/20121030/2012103058821157.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