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调整充实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通知

作者:师资督导 日期:2012-05-24 13:47:58 浏览:

各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暂行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0844号)、《淄博职业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规定要求,现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已满。为加强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管理,经学院研究,对现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范围

(一)类别

1.专业带头人及人文素养课业务带头人。

2.专业骨干教师及人文素养课骨干教师。

(二)范围

学院在职教师、相关行业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名额分配

1.每个专业2名专业带头人,1名本校教师,1名行业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各专业骨干教师名额按照不超过本专业教师数的20%确定,具体名额由系(院)根据各专业建设任务以及骨干教师工作职责酌定。

3.人文素养课按照每门课程1名业务带头人和13名骨干教师确定。

三、请各系(院)根据《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暂行办法》要求进行初选,并于529日(下周二)下午4点前,将初选的拟申报人员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盖部门公章)及同佐证材料,连同现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考核结果,交教务科研处师资督导科(北区主楼925房间)。

联系人:张汝芳,联系电话: 2828624

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暂行办法》

2.《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3.《淄博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

教务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cs/jwc/Upfile/2012524/2012052449667649.doc附件下载:/cs/jwc/Upfile/2012524/20120524496760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