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我院2015年暑期人员调整后,部分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为保障专业建设和教学团队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对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系(院、部)根据《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附件1),参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附件2),对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人文素养课业务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及人文素养课骨干教师提出调整申请,其中各专业骨干教师名额按照不超过本专业教师数的20%确定。
请各系(院、部)填写《申报表》(附件3)和《校内外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及骨干教师调整名单》(附件4),10月16日下班前,请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三份(盖部门公章)及其佐证材料、《调整名单》交教务处师资科(北区主楼910房间),所有材料电子稿发教务处胡金芳邮箱。
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
2.《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3.《申报表》
4.《校内外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及骨干教师调整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