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作者:师资督导 日期:2016-07-10 14:22:21 浏览:

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暑期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教师实践锻炼要“实现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请各系(院、部)依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教师实践锻炼时间,确定本部门2016年暑期具体实践锻炼安排。

二、参加范围

各系(院、部)的专任教师及校内兼课教师。

三、锻炼方式

由各系(院、部)统筹安排,组织教师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加实践锻炼:

1.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2.到企业一线从事课题或科研与技术推广活动。

3.为企业或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4.到校内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习或实践活动。

5.进行社会调研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四、工作进程

1.制定计划

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暑期实践锻炼工作,以提高动手操作、实践应用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重点,实事求是地制定部门实践锻炼计划,并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附件1)。请各系(院、部)将部门实践锻炼计划和《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于201671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师资科(北校区主楼910),电子稿同时发至教务处胡金芳邮箱。

2.组织实施

各系(院、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各系(院、部)、教育教学部/教学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实践锻炼,切勿搞形式、走过场。成立督导组,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管理、监控。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培训项目的教师,可不参加实践锻炼。

3.工作鉴定

各系(院、部)在教师暑期实践锻炼结束后,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系(院、部)教师的实践锻炼成果材料。要对教师实践锻炼能力提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实践锻炼鉴定意见,组织教师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附件2),并于2016831日前,以系(院、部)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师资科备案。

五、有关要求

1.校内兼职教师的实践锻炼根据本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归口到系(院)管理。

2.实施教师实践锻炼,是提升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重要途径,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建立教师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实践锻炼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

3.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院、部)制定的实践锻炼计划和《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对各系(院、部)教师暑期实践锻炼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汇总整理《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

2.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