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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6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教师的通知

作者:师资督导 日期:2016-05-18 09:20:48 浏览:

各系(院、部):

为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附件1)要求,拟选拔2016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业课程一组(生化与药品大类,水利大类)、专业课程二组(材料与能源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专业课程三组(土建大类)、专业课程四组(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专业课程五组(公安大类,法律大类)、其它组(不属于前述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类型)。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课程一组(工科类专业)、专业课程二组(文科类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全国比赛中采取征集赛项内容的方式进行,我省比赛内容将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方案公布后另行通知。

4.“微课”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二、赛项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3)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1)参赛教师自定义教学情境,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用好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规定的操作,并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4. “微课”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根据某一知识点进行教学设计与微课制作能力。

1)参赛教师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结合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制作微课。

2)参赛作品可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与制作,建议作品时长在510分钟为宜,并能够有效提升教学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三、比赛内容

依据国家或省发布的教学指导方案(或教学标准),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四、比赛办法

所有赛项均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录制软件不限),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教师根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和教案实施课堂教学,录制课堂教学视频(35-45分钟)。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教案内容一致。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参赛教师根据实训教学设计和实训设备操作录制视频(20分钟)。

4. “微课”比赛

参赛教师根据选定知识点与技能点制作微课,时长在510分钟为宜。

五、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为我院在职教师,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已获得过往届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等奖和全省一等奖的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3.由各部门组织选拔,择优推荐参加比赛,每个部门每个赛项每个组别限推荐1件作品。

4. “微课”比赛赛项,获得2015年山东省高职高专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李鹏、王静、王逢春、吴葳葳、田蕾、康娜、郝增宝)不占系(院)推荐名额。

5.承担虚拟仿真、网络(在线)课程、资源库、教学设计与实施等院级项目的系(院、部)需参赛。

六、工作进程

(一)作品制作、征集阶段:517日—617

以部门为单位于617日下班前将《2016年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2)纸质稿(加盖公章)以及下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师资科(北区主楼910房间),电子稿同时发至教务处胡金芳办公平台邮箱。各赛项材料均以光盘形式(一式三份)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光盘内包含讲解视频(10分钟)、教案、说课稿。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项目光盘内包括课堂教学录像(35-45分钟)和教案。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项目光盘内包括讲解视频(20分钟)、教案、说课稿。

4)“微课”比赛项目光盘内包括微课视频(5-10分钟)和教案。

5)每个部门的材料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要粘贴《2016年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教师信息一览表》。材料的其它位置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

(二)院级评审阶段:618日—630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省赛名额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三)推荐作品完善阶段:71日—712

根据专家建议和意见,推荐参加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

2. 2016年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教师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