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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

作者:师资督导 日期:2016-05-13 16:43:31 浏览: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高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根据《关于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建议》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二、比赛项目

(一)中职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课程一组(土木水利类)、专业课程二组(加工制造类)、专业课程三组(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四组(信息技术类)、专业课程五组(财经商贸类)、其它组(不属于前述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类型)。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课程一组(工科类专业)、专业课程二组(文科类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全国比赛中采取征集赛项内容的方式进行,我省比赛内容将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方案公布后另行通知。

4.“微课”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二)高职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业课程一组(生化与药品大类,水利大类)、专业课程二组(材料与能源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专业课程三组(土建大类)、专业课程四组(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专业课程五组(公安大类,法律大类)、其它组(不属于前述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类型)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课程一组(工科类专业)、专业课程二组(文科类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全国比赛中采取征集赛项内容的方式进行,我省比赛内容将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方案公布后另行通知。

4.“微课”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三、赛项要求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3.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1.参赛教师自定义教学情境,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用好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规定的操作,并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四)“微课”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根据某一知识点进行教学设计与微课制作能力。

1.参赛教师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结合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制作微课。

2.参赛作品可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与制作,建议作品时长在510分钟为宜,并能够有效提升教学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四、比赛内容

依据国家或省发布的教学指导方案(或教学标准),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五、比赛办法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录制软件不限,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要求另行通知),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经网络初评入围决赛的参赛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和教案实施课堂教学录制课堂教学视频(3545分钟),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要求另行通知)。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教案内容一致。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实训教学设计和实训设备操作录制视频(20分钟),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四)“微课”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选定知识点与技能点制作微课,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教师应是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二)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已获得过往届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等奖和全省一等奖的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三)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共享。

(四)各市报送的中职组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每个小组的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例如:不可报送3件专业课程一组(土木水利类)的作品参赛。高职院校报送的高职组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每个小组的参赛作品不超过1件。例如:不可报送2件专业课程二组(材料与能源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的作品参赛。

七、资料报送要求

资料报送中职组以市为单位,高职组以校为单位,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和作品资料提交工作。

(一)填写附件12016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sdxxhjxds@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16710日前寄送至大赛组委会(邮寄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邮编:250103,联系人:尚玉新;联系电话:15064130328)。纸质版材料寄出后,需要电话确认大赛组委会是否收到。

(二)各参赛队于2016715日前在大赛官方网站(网址另行通知)上完成以下资料提交: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需提交教案和说课稿,提交材料应与决赛现场使用的一致。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项目需提交教案和课堂教学录像。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项目需提交教案、说课稿和讲解视频。

4.“微课”比赛项目需提交教案和“微课”视频。

5.所有提交的文字资料和视频均不得出现市、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身份信息。

6.各赛项提交的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八、其它事项

(一)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信息化教学工作,要组织市级大赛、校级大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大赛。各市组织市级大赛以及各高等职业院校组织校级大赛情况,请于710日前将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按比赛项目参赛总数的10%20%30%分别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高职组设优秀组织奖5项,中职组设优秀组织奖7项(市教育局2项,中职院校5项),颁发获奖奖牌。

(四)待《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后,如果我省比赛项目、赛项要求与全国比赛不一致,以全国比赛方案为准。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张宗国18560129189;徐红15053185001。工作群:203456687(请各市及高职院校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加入)

山东省教育厅

2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