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

10年来我国高职法规政策建设

作者: 日期:2011-10-18 09:08:11 浏览:

   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1996年5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把高等职业教育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其中第68条规定:“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这进一步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
   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
   1999年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主动适应农村工作和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培养农村现代化需要的各类人才。”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
   提出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多种途径
   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仍不满足时,经批准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这就是著名的“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则在重申原来的“三改一补”发展方针之外,还提出“部分本科院校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 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更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由以下机构承担: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的极少数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成人高校等。这样就形成“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繁荣局面。
   改革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
   《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试点逐步把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和文凭发放等方面的责权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和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对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现有资源进行统筹。”同年1月的《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决定:“在1999年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10万人专门用于部分省(市)试行与现行办法有所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规定“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其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教育事业费以学生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毕业生不包分配,不再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举办学校颁发毕业证书,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国家主要负责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基本统一的质量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指导性计划,审定举办学校的资格,以及对试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这部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国家不再统一印制毕业证书内芯。”
   制定了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
   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 2000年3月,教育部在此基础上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这个文件对高职学校校系两级领导的配备、专兼职教师队伍、土地和校舍面积、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课程与专业设置、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千作所需的经费等条件作了规定。文件还提小了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四年内在规模、师资、图书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推动了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
   1995年,原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专业改革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示范性学校,逐步带动职业大学总体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职业大学的健康发展”。提出了示范性职业大学建设的目标要求,共九点。其中对于学校规模硬件方面的要求是:“在校生规模达到 3000人以上;占地面积250亩以上;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图书总数25万册以上;实验实习设备总值1200万以上。”1999年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提出:“挑选30所现有学校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总结了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
   2000年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归纳了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日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而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
   (资料提供: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信息中心)《职业技术教育》2006/33 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