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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作者: 日期:2011-10-18 09:08:02 浏览:

淄博市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府统筹支持力度,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取得了突出成绩,是发展最快的时期。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加大改革调整力度,得到了快速发展,先后有7所院校组建、升格。目前,全市高等职业院校已达到11所,其中地方属院校6所,中央省属行业办、企业办院校5所;2005年末,在校生6.3万人,教职工4293人,设置专业216个,其中重点专业90余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58.38公顷,校舍总建筑面积161万平方米。全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34所,其中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0所,省级规范化成人中专6所,开设170余个专业,在校生5.42万人。我市职业教育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同时,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涌现出了一批办学有特色,成绩突出的省内外知名学校,为各个领域输送技能型人才10余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成人培训总量突破150万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工商管理培训达2000余人次,5000余人次参加了“双基”培训,500余人通过了全国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近万名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参加了管理培训。培训农村科技教育骨干2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万人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职业教育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缺少统一规划,投入不足,办学理念滞后,改革力度不够,就业准入制度及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实训基地等办学条件相对薄弱,不利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人为本,强化统筹,推进改革创新,改善办学条件,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大批高中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技能型适用人才为目标,按照“设施先进、专业配套、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富有活力”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2010年,建立起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高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与其他教育相互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推行职业教育“四名计划”,努力建设一批名校、名师、名专业、名实训基地。“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0所左右职业院校,建设30个左右的骨干专业,建设15处左右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开放式的实训基地,培养100名左右的职教名师。力争有4-5所中等职业学校进入全国千所重点职业学校行列,有1-2所高等职业学院进入全国百所重点职业学院行列,4-5处实训基地进入全国2000处重点实训基地行列。
  1.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到2010年高职院校在校生达到9万人左右,比2005年增长50%。现有高职院校尽快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做精做强。充分利用我市工业基础雄厚,高职院校相对集中,专业覆盖面较广的优势,立足淄博,面向全省,辐射全国,打造制造业、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重点支持淄博职业学院发展,进入全国百所重点职业学院行列,淄博市技术学院建成淄博市技师学院,并继续保持全国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积极支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成为山东省小学、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成为本科院校。“十一五”期间,各高职院校应以国家、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为主,走内涵发展的办学路子,做到突出特点,提高质量,增强服务功能。各院校在职教职工人数的增加,必须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强化教学能力为基础;占地面积、校舍面积的增加,必须基于满足实际需要,改善和提高办学条件,适度超前的原则;学生的培养方向,必须与企业、社会对人才的总量、结构与技能需求相衔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专业性;建设目标必须与建设能力相适应。
  2.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每个区县重点建设1处设备齐全、专业配套、机制灵活、富有活力的职业教育中心,主要承担区域内初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职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现有高职院校保留原有中等职业学校牌子的,可继续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开放力度,为山东西部、全国大西北培养人才。自2006年开始,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2万人左右,2010年在校生达到6万人左右。
  3.切实抓好职工教育和农民教育。职工教育以在职职工为主体,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强化企业职工全员培训,提高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对一线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所有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爱岗敬业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职工队伍。鼓励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职业院校接受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培训50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达到10万人,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3.5万人。大力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加快培养企业生产一线急需的新技师。在大中型企业建立培训、考核鉴定与使用待遇相联系的培训制度。
  要积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村科技骨干3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万人次。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民(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万人培训任务。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的工作重点
  (一)围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努力建设一批专业服务面广、新知识和新技术含量高、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积极设置面向全市乃至全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发展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相关专业。实施精品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程,提升专业水平。在全市建设信息工程、生物工程、医药、护理、化工、新材料、水利、物流、机械、冶金、通信、陶瓷、建材、建筑、纺织服装、丝绸染整、商贸、旅游、金融、保险、食品等30个左右的骨干专业,形成我市职业教育的优势和特色。
  (二)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为基础,以装备现代仪器设备为突破口,带动全市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十一五”期间,在全市重点建设15左右处装备水平较高、资源共享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力争有8-10处实训基地进入全省200处重点实训基地行列,有4-5处实训基地进入全国2000处重点实训基地行列。根据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市里重点建设好四大实训基地:依托淄博职业学院建设以电工电子技术、数控技术、汽车维修、生物技术、应用化工等专业为基础的、服务全市的综合性实训基地;依托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建设纺织服装、染整工艺、纺织机电实训基地;依托淄博市技术学院建设现代模具技术、金属切削、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实训基地;依托淄博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建设以商贸、物流、三产服务等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同时,各区县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托区县职教中心重点建设1处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的实训基地。积极支持鼓励驻淄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服务于行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共享,建立多元投资、自主发展的新机制。建设实训基地不仅要完成教学实训任务,还应主动面向市场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实行政府、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共管,最大限度地提供足够时间的、高质量的实际动手训练机会。(三)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整体素质。到“十一五”末,我市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4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20%以上。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兼职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5%。省级以上重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的60%以上,其他职业院校达到30%以上。实施“淄博名师”建设工程,2010年省级重点以上职业院校中专业带头人达到20%以上,其他职业院校达到10%以上。“十一五”期间培养职业教育名师100名左右。
  (四)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加强成本核算,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市技术学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淄博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抓好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扩建工程;积极支持山东水利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争取2006年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淄博科技职业学院迁入新校区办学;淄博市技术学院、山东水利技术学院2007年迁入新校区办学。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为主旨,建设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创造富有精神内涵的文化环境。
  四、加快“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公办学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积极支持民办和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加大对民办和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在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二)建立“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新机制。一是建立企业与学校合作的动力机制。职业院校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企业集团和行业组织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举办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企业可以联合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实施校企合作。高等职业院校至少要与2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特点与5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凡年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或就业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与职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二是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市技术学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淄川二职专、淄博工业学校等要根据办学特色,联合有关学校、企业率先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其他职业院校也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快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步伐。
  (三)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市场,面向社会,以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改进教学方法,重点推进“双元制”、“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学分制”等办学模式,推行订单培养,逐步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允许贫困家庭的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成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精品专业评估标准和奖励办法,统筹指导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调整。对就业率低的专业予以调整或改造,对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或调减招生计划。建立就业信息服务平台,认真搞好人才、劳动力市场预测与分析。
  (四)扎实推进职业学校内部机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建立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相关制度。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教师职务聘任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提高新聘教师学历、学位层次。市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建立专兼职教师人才库和师资管理中心,统筹管理专兼职教师队伍,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五)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投资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向改善人才培养与集聚条件、优化引进人才环境转变;由直接投入向“以奖代投”、“以补代投”、“贴息”、“扶强扶优”转变。市财政逐年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和贫困生资助。区县财政要按照已出台的政策规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确保各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和逐年增加。按城市每班10000元、农村每班8000元的标准拨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经费;从2006年起,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地方教育费附加也要拿出一定比例,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教育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上述经费计入成本。有关部门要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骨干职业学校在建校征地、有关收费、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骨干职业学校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企业参与、社会捐助、信贷支持的职业教育多元化投入体系。
  (六)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凡属于国家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予以处罚。到2010年,各高等职业院校、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全部进行“双证互通”试点。
  (七)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学生为主体,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基本道德规范教育为基础,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纳入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市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各类职业院校要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三个代表”思想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强化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择业观教育。积极做好在大学生中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推进以德育教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职业素质教育,培养大批符合市场需求、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五、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依法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把职业教育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并接受检查和指导。市政府以管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区县级政府重点办好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教育。
  (二)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发挥好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形成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导与检查,形成我市职业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全面贯彻《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职业教育秩序。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职业教育教学评估督导,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为职业教育宏观决策和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服务,促进全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