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三十二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或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者应予以退学处理”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达到退学条件的王振宇(学号:2020****3027)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现将该生退学处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注销王振宇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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