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许静等学生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 日期:2021-01-13 11:07:28 浏览:

各相关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或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者应予以退学处理“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以退学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达到退学条件的许静、韩珂等两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现将该生退学处理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1月12日至202112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注销许静、韩珂等两名学生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533-2348637

 

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自动退学学生名单(14-18周)

 

教务处

2020年112